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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“十四五”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批复

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“十四五”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批复

黔府函〔2021〕125号
2021-08-14

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“十四五”

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批复

黔府函〔2021〕125号

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发展改革委:

你们《关于报请审批〈贵州省“十四五”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〉的请示》(黔人社呈〔2021〕69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
一、原则同意《贵州省“十四五”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》,由你们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。

二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,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,立足新发展阶段、贯彻新发展理念、融入新发展格局,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,围绕“四新”主攻“四化”,坚持全覆盖、保基本、多层次、可持续的基本方针,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、社会救助、社会福利、慈善事业、优抚安置制度,积极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,协同推进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,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障需求,建设更加公平、更有效率、更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。

三、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有关部门,同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,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,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。对经评估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,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,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。

贵州省人民政府

2021年8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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